【導語】商品房買賣合同主要內容包括哪些怎么寫好?很多注冊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寫才規(guī)范,實際上填寫公司經營范圍并不難,我們可以參考優(yōu)秀的同行公司來寫,再結合自己經營的產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主要內容包括哪些,有簡短的也有豐富的,僅供參考。
【第1篇】商品房買賣合同主要內容包括哪些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的規(guī)定,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2篇】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的幾種情形
根據《合同法》第52條規(guī)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的情形如下: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
【第3篇】怎樣區(qū)分商品房買賣預約本約合同
在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中,區(qū)分當事人訂立的協(xié)議時商品房買賣的預約合同還是本約合同,要結合當事人立約時的真實意思以及法律、司法解釋對于商品房買賣合同形式要件的要求進行綜合鑒定,關鍵在于區(qū)分合同是否還存在法律或事實上的障礙,導致合同部分條款缺失或不確定的情形。如果存在這類情形,一般應認定為預約合同;如果不存在此種情形,無論合同名稱為何,均應視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條
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xié)議,為保障將來實現(xiàn)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fā)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后,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第4篇】如何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呢
雙方就各項內容協(xié)商一致后簽字或者蓋章合同即簽訂完成,如果有異議的經修改后簽字。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10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5篇】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需哪些材料
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經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轉移房屋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的申報材料:
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申請表、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商品房分層分戶平面圖、銀行進帳憑證、開發(fā)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預購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法人登記證書或者授權登記文件及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明、預購人是個人的提交身份證明、所購房屋是現(xiàn)房的須提交《房地產權證》、預購人是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的提交經涉及國家安全事項建設項目審批辦公室審核同意的《審查意見通知書》原件。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fā)證制度。
【第6篇】商品房買賣合同應具備什么條款
商品房買賣合同應具備以下這些條款: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7篇】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需要注意開發(fā)商是否具備五證;使用規(guī)范的合同文本;約定交房條件和時限;簽約時要注意房屋質量問題;簽約時明確物業(yè)管理事項;注意合同文本中補充協(xié)議的內容;注意約定違約責任等。
法律依據:
根據2023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條
買賣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標的物的名稱、數(shù)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
第五百九十八條
出賣人應當履行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的單證,并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
【第8篇】商品房買賣合同可以貸款嗎?
相信購買過房子的都知道,購房之前購房者和開發(fā)商簽訂相應的購房合同,并且這對于購房者來說很重要。但是在之后想要進行貸款的情況下,商品房買賣合同可以貸款嗎?
1. 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可以貸款的,一般只有房子的產權證書才可以貸款的。沒有房產證是不能貸款的,房產證貸款的必備材料就是房產證原件,具體如下:
2. 首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貸款到期日時的實際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
3. 其次在所有地常住戶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當職業(yè)和穩(wěn)定的收入來源,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 愿意并能夠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房產抵押,房產共有人認可其有關借款及擔保行為,并愿意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第9篇】商品房買賣合同必須要寫的內容
商品房買賣合同必須要寫的內容包括買賣雙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辦理產權登記的有關事宜;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交付使用條件和日期;質量標準承諾;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責任;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解決爭議的方法;違約責任等。
引用法規(guī):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條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條
買賣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標的物的名稱、數(shù)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
【第10篇】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在哪里
首先,我們要了解,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并不是所有的合同中都有。在司法實踐中與公司之間簽訂合同,這時是有合同編號,且存在的位置不是固定的。此外,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是開發(fā)商用于記錄賣房數(shù)量的多少,對于購房業(yè)主而言,是不存在任何意義。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查詢:購買住房時,都會簽訂購房合同,而購房合同是作為我們買房的一項重要手續(xù)及證明,對于購房者的利益有很好的保障。不過購房合同需要由主管部門登記備案之后,才能夠發(fā)揮其合法的作用。只有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才會蓋上一個章子,即登記備案章,在上面會印有一串號碼,這就是合同登記備案號。根據這個備案號,可以在當?shù)氐姆抗芫止倬W上查詢房子備案的情況,或是詢問開發(fā)商合同登記備案房管局,然后親自前往查詢。【第11篇】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要注意什么
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要注意以下事項:
1. 注意審核土地使用權是否存在抵押;
2. 仔細審核開發(fā)商應當辦理的法定手續(xù)和相關證件;
3. 要先咨詢清楚交易房屋的稅費、貸款的審批程序;等等。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七條規(guī)定,商品房現(xiàn)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現(xiàn)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具有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和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資質證書;
(二)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使用土地的批準文件;
(三)持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四)已通過竣工驗收;
(五)拆遷安置已經落實;
(六)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者已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業(yè)管理方案已經落實。
【第12篇】商品房買賣合同違約如何處理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因一方當事人根本違約致使另一方訂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xiàn),守約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房屋差價損失、轉售利益損失等可得利益損失的,應酌情予以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在認定和計算可得利益損失時,應從守約方主張的可得利益賠償總額中扣除守約方未采取合理措施不當擴大的損失、守約方亦有過失所造成的損失、守約方因此獲得的利益以及守約方取得利益需要支出的必要的交易成本,并綜合考慮守約方的履約情況等因素予以確定。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13篇】商品房買賣合同丟了怎么辦呢?
商品房買賣合同丟了可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 如果購買的是現(xiàn)房。按我國現(xiàn)行規(guī)定,房屋買賣合同須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xù)方為有效成立。未經登記的,房屋買賣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護。因此,若已經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xù),就從法律上杜絕了因不慎丟失所帶來的隱患,只需補辦丟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2. 如果購買的是期房。并且沒有辦理房產登記,可以到當?shù)?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查詢。
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經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轉移房屋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根據《城市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商品房預售,開發(fā)經營企業(yè)應當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30日內到上述兩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如果已辦理產權登記,自然也就不必擔心因丟失合同和收據所造成的隱患。
【第14篇】可以用商品房買賣合同貸款嗎
可以。但需要是已經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也就是已經辦理過網簽。
【法律依據】
《商業(yè)銀行法》第36條,商業(yè)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yè)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xiàn)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經商業(yè)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第15篇】商品房買賣合同與認籌的區(qū)別
商品房買賣合同和認籌金的區(qū)別主要如下:
1、可否改變主意:如果購房者沒有選中理想的房屋,開發(fā)商將把“認籌金”如數(shù)退還給購房者(有特別約定的除外),但是簽訂購房合同再改變主意就相對比較困難,如果沒有特別約定,一般情況下不了違約。
2、法律約束力:認籌金不具備法律效力,但買房合同是有法律效應的。如,簽合同后,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該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認籌金就是開發(fā)商在樓盤正式銷售前,通過優(yōu)先選房、享受開盤價格優(yōu)惠甚至抽獎送車位等方式,吸引有購房意向的購房者預先向售樓方繳納款項。
簽訂合同后,通常情況下會有定金做為擔保合同債權的實現(xiàn),雙方當事人通過書面約定,由一方當事人向對方預先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
【第16篇】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在哪
商品房買賣合同扉頁上的合同備案編號,就稱之為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
查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可以持個人身份證明到房管局進行現(xiàn)場查詢,在房管局交易辦事窗口提供合同及身份證,即可查詢合同信息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已經備案。
還可以網紗查詢,登陸房管局網站進行查詢。具體操作:登陸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管理局政務信息網”,直接在首頁點擊“網上簽約查詢”,點擊后進入查詢頁面,輸入《商品房買賣合同》封面左上角合同編碼,再輸入約時所確定的密碼即可進行合同相關信息的查詢。
商品房買賣合同是不動產買賣合同的主要類型。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出賣人轉移在建或已建商品房所有權及相關權利予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這里的房屋特指商品房,而不包括農村自建住房、單位集資建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