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格式合同侵害什么權益怎么寫好?很多注冊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寫才規(guī)范,實際上填寫公司經營范圍并不難,我們可以參考優(yōu)秀的同行公司來寫,再結合自己經營的產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格式合同侵害什么權益,有簡短的也有豐富的,僅供參考。
【第1篇】格式合同侵害什么權益
格式合同侵害下列權益:
1、使用不平等格式合同條款免除自身責任。
2、利用條款加重消費者責任。
3、限制或排除消費者的合法權利。
4、利用格式條款限制消費者尋求法律救濟的途徑。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39條,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xié)商的條款。
【第2篇】提供格式合同一方有什么責任
提供格式合同一方的責任為,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39條,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xié)商的條款。
【第3篇】合同格式不規(guī)范有效嗎
合同無效的幾種情形: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如果不涉及這些,雙方還可以協(xié)商更改,如果沒有更改,部分無效的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
【第4篇】合同中格式條款無效有哪些情形
合同中格式條款無效的有以下情形:
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
【第5篇】格式合同條款有哪些
根據《合同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第6篇】書面勞動合同格式是什么
書面勞動合同的格式:
(1)標題,為勞動合同書;
(2)開頭寫清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基本信息;
(3)勞動合同當中的正文必須要包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及要求,工資及支付方法和時間,社會保險,勞動合同的解除等;
(4)最后在勞動合同的結尾部分要有公司法人代表的簽字或者是單位的公章。
【第7篇】格式合同的概念是什么
格式合同,也稱定式合同、標準合同、附從合同。
根據《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guī)定:“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xié)商的條款。
”采用格式條款的合同稱為格式合同,或制式合同。
【第8篇】格式合同有哪些法律風險
(一)有違公平原則之虞的風險
(二)免責條款風險
(三)格式條款無效的風險
(四)特別條款的效力優(yōu)于格式合同條款效力的風險
(五)對格式合同的不利解釋風險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三十九條,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xié)商的條款。
第四十一條,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fā)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
【第9篇】合同格式條款的解釋原則
合同法第41條規(guī)定了格式條款的解釋規(guī)則,包含三個層次內容:
1、通常理解規(guī)則。對格式條款的解釋應以一般人的、慣常的理解為準,而不應僅以條款制作人的理解為依據,對某些特殊術語,也應作出通常的、通俗的、一般意義的解釋,亦即依據訂約者平均的、通常具有的理解能力予以解釋;
2、不利解釋規(guī)則。不利解釋規(guī)則古已有之,現代各國民法均予以采納,即應作不利于格式條款提供者的解釋;
3、非格式條款效力優(yōu)先規(guī)則。非格式條款即個別商議條款,其效力應優(yōu)先于格式條款,這樣既尊重了當事人的意思,也有利于保護廣大消費者。
【第10篇】合同的格式有哪一些要求
根據《合同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第11篇】勞動合同格式不標準有法律效力嗎
勞動合同格式不標準,只要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所規(guī)定的基本原則外,同時不具有法律法規(guī)禁止性條款,該勞動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合同無效的情形:
1、缺乏法定形式要件的情形下訂立的勞動合同。
2、主體資格不合格的情形下訂立的勞動合同。
3、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
4、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勞動合同。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12篇】正規(guī)合同編號格式要幾位數
正規(guī)合同編號格式要8位數。合同編號由四個部分組成,分別是一級目錄、二級目錄、三級目錄(年月)、流水號組成。合同編號是為了區(qū)別不同合同而按照一定規(guī)則加上的字母和數字組成的編號。每個企業(yè)都是按照本單位的編號規(guī)則進行合同編號的,以便于登記和查閱。
合同:
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商品生產產生后,為了交換的安全和信譽,人們在長期的交換實踐中逐漸形成了許多關于交換的習慣和儀式。這些商品交換的習慣和儀式便逐漸成為調整商品交換的一般規(guī)則。隨著私有制的確立和國家的產生,統(tǒng)治階級為了維護私有制和正常的經濟秩序,把有利于他們的商品交換的習慣和規(guī)則用法律形式加以規(guī)定,并以國家強制力保障實行。于是商品交換的合同法律形成便應運而生了。
【第13篇】格式合同有什么特殊性
格式合同有下列特殊性:
1、格式合同的要約具有廣泛性、持久性、細節(jié)性。
2、格式合同的條款具有不可協(xié)商性。
3、在格式合同雙方經濟地位和法律地位的不平等性。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39條,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xié)商的條款。
【第14篇】合同的具體格式要求
合同具體格式要求如下:
1、字體與字號:
文件的字體均使用仿宋體。
標題的字號選擇二號、加粗、居中,與正文間隔一行。
正文、落款及日期的字號均選擇小三號。
2、段落格式:
應有完整正確的標題。
正文段落的首字要空2個字的距離。正文中分層次使用的序號為:
第一級使用“一、”“二、”“三、”……同時要選擇加粗。
第二級使用“(一)”“(二)”“(三)”……
第三級使用“1、”“2、”“
【第15篇】什么合同為格式條款合同
合同中存在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xié)商的條款的未格式條款合同。格式條款合同能夠節(jié)約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格式條款的使用減少了每個締約人協(xié)商的過程,節(jié)約了協(xié)商合同條款的時間,從而加快了交易過程,節(jié)約了個別交易的成本,提高了市場交易的效率。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39條,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xié)商的條款。
【第16篇】合同法關于格式條款的規(guī)定有哪些
合同法中對于格式條款的規(guī)定有:
【法律依據】
1、根據《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xié)商的條款。
2、《合同法》第四十條 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guī)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3、《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fā)生爭議的,應當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條式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