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試用期勞動合同可以自己解除嗎怎么寫好?很多注冊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寫才規(guī)范,實際上填寫公司經(jīng)營范圍并不難,我們可以參考優(yōu)秀的同行公司來寫,再結(jié)合自己經(jīng)營的產(chǎn)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試用期勞動合同可以自己解除嗎,有簡短的也有豐富的,僅供參考。
【第1篇】試用期勞動合同可以自己解除嗎
試用期內(nèi)不能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39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guān)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wù)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jīng)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2篇】無試用期勞動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嗎
勞動合同沒有約定試用期,不影響勞動合同的效力。試用期不是勞動合同必備條款。
【法律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3篇】試用期勞動合同可以自己解除嗎?
試用期內(nèi)不能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39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guān)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wù)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jīng)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4篇】一般試用期勞動合同工資是多少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法律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guī)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5篇】試用期勞動合同解除賠償金嗎
試用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是過失性辭退,是沒有經(jīng)濟補償?shù)?;如果是無過失辭退,勞動者可以要求經(jīng)濟補償。試用期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除非用人單位有過錯,否則是沒有經(jīng)濟補償?shù)摹?/p>
【法律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quán)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規(guī)定,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yīng)當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
【第6篇】無試用期勞動合同合法有效嗎
勞動合同沒有約定試用期,不影響勞動合同的效力。試用期不是勞動合同必備條款,相反,《勞動合同法》對于試用期的長度有限制性規(guī)定,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法律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wù)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7篇】無試用期勞動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嗎?
勞動合同沒有約定試用期,不影響勞動合同的效力。試用期不是勞動合同必備條款。
【法律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8篇】無試用期勞動合同合法有效嗎?
勞動合同沒有約定試用期,不影響勞動合同的效力。試用期不是勞動合同必備條款,相反,《勞動合同法》對于試用期的長度有限制性規(guī)定,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法律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wù)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