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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終止法定情形有哪些(16篇)

發(fā)布時間:2024-11-12 查看人數:71

【導語】勞動合同終止法定情形有哪些怎么寫好?很多注冊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寫才規(guī)范,實際上填寫公司經營范圍并不難,我們可以參考優(yōu)秀的同行公司來寫,再結合自己經營的產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動合同終止法定情形有哪些,有簡短的也有豐富的,僅供參考。

勞動合同終止法定情形有哪些(16篇)

【第1篇】勞動合同終止法定情形有哪些

勞動合同的終止的法定情形,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2篇】不續(xù)簽勞動合同公司給補償嗎?

一、如果單位不續(xù)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二、如果員工不續(xù)簽,要看具體情況。又細分為兩種情況:

1. 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xù)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

2. 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xù)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3篇】醫(yī)療期內能否解除勞動合同

職工在醫(yī)療期內單位是不能夠解除勞動合同的。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4篇】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注意的有:

1. 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了解清楚單位的基本情況。

2. 勞動者要了解清楚自己的具體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

3. 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

4. 關于試用期的問題要特別注意。

5. 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

6. 勞動者工作時間與工作條件要明確。

7. 社會保險約定。

8. 不要簽空白合同。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第5篇】三方協議書與勞動合同的關系

就業(yè)協議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學校、用人單位、學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關聯但彼此獨立;而勞動合同是雙方合同,它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兩方的權利、義務構成。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業(yè)協議的效力應當喪失,如果勞動合同與三方協議附件內容矛盾,以勞動合同為準。三方就業(yè)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tǒng)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確個人、學校、用人單位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三方就業(yè)協議書制定是依據國家關于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的法規(guī)和規(guī)定。勞動合同是受《勞動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護,有些用人單位,就同時要求和畢業(yè)生簽訂一份類似勞動合同的協議;而更多的用人單位則要求先簽“就業(yè)意向書”,畢業(yè)生報到后再簽訂勞動合同。

【第6篇】勞動合同到期后沒續(xù)簽該怎么補償

勞動合同到期后沒續(xù)簽的補償是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7篇】員工離職可以拿回勞動合同嗎

員工離職不可以拿回勞動合同。員工辭職后,勞動關系解除,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已經履行完畢,勞動合同對雙方已無約束力。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zhí)一份。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guī)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員工離職是勞動合同解除。

勞動合同到期,勞動者提出不續(xù)簽屬于勞動合同終止。

【第8篇】未續(xù)簽勞動合同的誤區(qū)有哪些

有下列誤區(qū):

1、未續(xù)簽勞動合同,就不存在勞動關系。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的,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

2、未續(xù)簽合同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不續(xù)簽勞動合同并不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

3、未續(xù)簽勞動合同就應支付雙倍工資。關于雙倍工資,強調的“用工之日起”,這個用工之日是指勞動關系建立之日,既然是勞動關系建立之日,應該是指首次建立用工合同,并沒有明確地將續(xù)簽勞動合同問題包含在內。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82條第1款,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9篇】簽訂勞動合同以后還能再考研嗎

報考研究生的條件: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學歷后滿2年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yè)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yǎng)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yè)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按本科畢業(yè)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第10篇】訂立勞動合同應遵循什么原則

訂立勞動合同需遵循合法原則:勞動合同的形式要合法,如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勞動合同需要以書面形式訂立,這是本法對勞動合同形式的要求。

其次,勞動合同的內容要合法。訂立勞動合同需遵循公平原則:就是在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前提下,勞動合同雙方公正、合理地確立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訂立勞動合同需遵循平等自愿原則:所謂平等原則就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訂立勞動合同時在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沒有高低、從屬之分,不存在命令和服從、管理和被管理關系。

法律依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等對職工的試用期限、工作時間、社會保險等作了詳細的規(guī)定,勞動者要清楚自己的基本權利,對于侵犯合法權益的合同要堅決要求改正。

【第11篇】沒有簽合同的關系是勞動關系嗎?

確認勞動關系的依據除了是簽訂勞動合同之外還有雙方權利和義務聯系是否在一起的,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要想認定存在勞動關系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比如說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fā)放的工作證等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12篇】勞動合同簽訂的規(guī)定有什么

勞動合同簽訂的規(guī)定有: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2、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

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guī)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13篇】勞動合同中約定服務期該怎么操作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14篇】沒有畢業(yè)證可以簽勞動合同嗎

學生沒有領取畢業(yè)證的不得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未領取畢業(yè)證的不屬于勞動者身份而是屬于學生身份,與用人單位建立的不是勞動關系而是雇傭關系,因此雙方是不受《勞動合同法》、《勞動法》的約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暫行規(guī)定》第二十四條

經供需見面和雙向選擇后,畢業(yè)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作為制定就業(yè)計劃和派遣的依據。未經學校同意,畢業(yè)生擅自簽定的協議無效。

【第15篇】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多長時間

一般勞動者辭職,是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16篇】勞動合同有哪些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是指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而依法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

包括用人單位違約責任,勞動者違約責任,履行違約責任方式包括,繼續(xù)履行、賠償損失、采取補救措施、支付違約金、執(zhí)行定金處罰等。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終止法定情形有哪些(16篇)

勞動合同的終止的法定情形,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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