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人身保險合同無效指什么怎么寫好?很多注冊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寫才規(guī)范,實際上填寫公司經(jīng)營范圍并不難,我們可以參考優(yōu)秀的同行公司來寫,再結合自己經(jīng)營的產(chǎn)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人身保險合同無效指什么,有簡短的也有豐富的,僅供參考。
【第1篇】人身保險合同無效指什么
根據(jù)我國保險法以及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以下幾種情形的人身保險合同無效:
1.投保人對保險標的不具有保險利益的;
2.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未經(jīng)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并認可保險金額的;
3.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 損害國家利益的;
4.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以合法形式掩蓋違規(guī)目的的;
6.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第2篇】平安人身保險能退款嗎
平安人身保險能退款,但是只有在申請退保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才能根據(jù)當前保單的現(xiàn)金價值進行退款,并不能退回全部保費,因為平安人身保險屬于保障型,投保期間享受到了保險保障,選擇退保會造成一定的損失。
申請平安人身保險退款/退保,可直接撥打客服電話95511,客服人員會協(xié)助你辦理。
【第3篇】人身保險按險種結構分類
按險種結構分類,可將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分為單純意外傷害保險和附加意外傷害保險。前者是指一張保險單所承保的保險責任僅限于意外傷害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后者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其他保險附加意外傷害保險,另一種是意外傷害保險附加其他保險責任。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nèi),因遭受非本意的,外來的,突然發(fā)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體蒙受傷害而殘廢或死亡時,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的規(guī)定給付保險金的保險。
【第4篇】人身保險合同生效條件是什么
人身保險合同的生效要件是:
1. 主體必須合格。保險人必須是依法成立的保險公司,投保人要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 內(nèi)容必須合法。
3. 意思表示必須真實,不存在以欺詐、脅迫于段訂立合同的情形。
4. 代理訂立人身保險合同,要有事前授權或事后追認。
5. 必須具備法律所要求的形式。人身保險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
【法律依據(jù)】
《保險法》第十二條及第五十六條之規(guī)定,投保人對保險標的沒有保險利益所簽訂的人身保險合同或財產(chǎn)保險合同無效;
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未經(jīng)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并認可保險金額的,合同無效。
【第5篇】什么叫人身保險
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當人們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喪失工作能力、傷殘、死亡或年老退休時,根據(jù)保險合同的約定,保險人對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給付保險金,以解決其因病、殘、老、死所造成的經(jīng)濟困難。人身保險是在社會主義制度下,人身保險是勞動者在遇有不幸事故,喪失勞動能力或家庭扶養(yǎng)人死亡時得到物質(zhì)保證的形式之一。【第6篇】人身意外保險多長時間生效
人身意外險一般在簽訂合同的次日零時生效。
據(jù)了解,針對有保險合同的人身意外保險,我國是按照“次日零時起保制”,保險生效以簽訂合同的時間為準。另外,像購買車票時一同購買的意外保險屬于卡單式意外保險,這類保險是在保險公司收到保費后立馬生效。
【第7篇】怎么買人身保險
投保人購買人身保險可以通過保險公司營業(yè)網(wǎng)點、保險公司官方網(wǎng)站商城等方式購買。人身保險可分為人壽保險、人身意外傷害險、健康險,人壽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的生命為保險標的,十分重要的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屬于低保費,高保額的保險;健康保險包括重大疾病保險、住院醫(yī)療保險、手術保險、意外傷害醫(yī)療保險、收入損失保險等。投保人可以根據(jù)自己的需要選擇投保類型。【第8篇】人身保險哪個好
人身保險分為:人壽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健康保險,一般較好的選擇如下:
1、首先選擇的是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健康保險,日常較常遇到,發(fā)生的幾率較高,以自身身體的健康為保險指標,當遇到身體疾病或者意外傷害時,在規(guī)定期間內(nèi)會獲得相應的補償;
2、其次是選擇重大疾病保險和養(yǎng)老金保險,以人的生命為保險指標的保險,當被保險人在遇到意外重大疾病或者生命危險時,從而得到一定保險金;
3、最后考慮的是投資保險,這類保險投資收益較高,但是有一定的風險,具體保險的選擇和購買,需要找一位專業(yè)的代理人,通過交流和溝通,讓代理人根據(jù)自身的特點設計保障計劃,根據(jù)代理人的建議,自己也可以相應的提出一些自己的要求,在買保險的時候真正的保證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
【第9篇】人身意外保險有什么好處
人身意外保險的好處是有充足的保障,可以換得一份安心,人身意外保險是指投保人向保險公司繳納一定金額的保費,當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限內(nèi)遭受意外傷害,并以此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殘廢時,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向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數(shù)量保險金的一種保險。
意外傷害保險保障項目包括死亡給付、殘疾給付、醫(yī)療給付和停工給付。需要注意的是,這里指的意外傷害的必須是人體的傷害,人工裝置以代替人體功能的假肢、假眼、假牙等,不是人身天然軀體的組成部分,不能作為保險對象。若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nèi),因遭受非本意的,外來的,突然發(fā)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體蒙受傷害而殘廢或死亡時,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的規(guī)定給付保險金的保險。
【第10篇】人身保險按承保方式分類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nèi),因遭受非本意的,外來的,突然發(fā)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體蒙受傷害而殘廢或死亡時,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的規(guī)定給付保險金的保險。
按照承保方式分類,人身保險可分為團體保險和個人保險。
團體保險是指一張保單為某一單位的所有員工或其中的大多數(shù)員工提供保險保障的保險。
【第11篇】人身意外保險有哪幾種
人生意外保險一般分為意外醫(yī)療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和意外醫(yī)療補貼保險三種:
1、意外醫(yī)療保險的保障范圍是因意外產(chǎn)生的門診、急診費用和住院費用;
2、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障范圍是因意外產(chǎn)生的身故和傷殘,不同保險公司購買的意外傷害保險可以重復賠付;
3、意外醫(yī)療補貼保險的保障范圍是根據(jù)意外住院天數(shù)的補貼。
其中,不同保險公司購買的意外傷害保險是可以重復賠付的,不會互相影響。
【第12篇】人身保險合同有哪些特點
人身保險合同的特點如下:
1、人身保險合同的保險金額,由投保人根據(jù)被保險人對人身保險的需要和投保人的繳費能力,在法律允許范圍與條件下,與保險人協(xié)商確定;
2、人身保險合同保險金的給付屬定額給付性質(zhì);
3、由于人身保險的保險標的是人的生命或身體,而人的生命和身體的價值不能用金錢來衡量,依《保險法》第52條規(guī)定,有以下幾種: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前項以外與投保的有撫養(yǎng)、贍養(yǎng)或者扶養(yǎng)關系的家庭其他成員、近親屬。另外,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其訂立合同的,視為投保人對被保隊人具有保險利益。在人身保險中,保險利益只是訂立保險合同的前提條件,并不是維持保險合同效力及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條件;
4、人身保險合同中代位求償權的禁止?!侗kU法》第67條規(guī)定:“人身保險的被保險人因第三者的行為而發(fā)生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等保險事故的,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給付保險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償?shù)臋嗔Α薄?/p>
【第13篇】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準有
1. 一級傷殘評定標準:被保險人失去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勞動能力、意識消失、活動受到限制只能臥床。
2. 二級傷殘評定標準:被保險人的日常生活需要他人幫助,無法工作,只能在床上或輪椅上活動。
3. 三級傷殘評定標準:被保險人不能自己單獨生活,需要人監(jiān)護,日常活動只能在室內(nèi)。
4. 四級傷殘評定標準:被保險人日常生活受到限制,需要別人幫助,工作受到限制,各種活動受限。
5. 五級傷殘評定標準:被保險人日常生活部分受限,只能在就近區(qū)域進行活動,能夠工作但是需要減輕工作。
6. 六級傷殘評定標準:被保險人日常生活部分受限,但是能部分代償,少數(shù)情況需要他人幫助,不能繼續(xù)原來的工作。
7. 七級傷殘評定標準:被保險人的日常生活嚴重受限,但是短暫活動不受到限制,需要縮短工作時間。
8. 八級傷殘評定標準:被保險人的日常生活和活動能力部分受到限制,可以繼續(xù)工作,但是遠距離流動受限。
9. 九級傷殘評定標準:被保險人的日常生活大部分受到限制,工作能力下降。
10. 十級傷殘評定標準:被保險人的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工作能力部分受到限制。
【第14篇】怎么樣確定人身意外保險范圍
在我們的生活中總會充滿各種意外,為了預防保險則充斥于我們生活的各個方面,下面就來了解一下,人身意外險的范圍。
步驟或流程
1一般指因意外傷害造成的意外殘疾、意外死亡、意外醫(yī)療費用的支出。
2或暫時喪失勞動能力等情況。
3由保險公司按照雙方約定向被保險人支付保險金的險種。
4意外必須包含四個要素,外來的、突發(fā)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
5外來的指傷害原因為被保險人自身之外的因素所致。
6突發(fā)的是指人體受到猛烈而突然的侵襲所致形成的傷害。
7非本意的指非當事人所能預見,非本人意愿的事故造成的傷害。
8非疾病的指損害原因不是由身體本身因素或疾病引起的。
【第15篇】人身意外保險多久生效
人身意外險一般在簽訂合同的次日零時生效。
據(jù)了解,針對有保險合同的人身意外保險,我國是按照“次日零時起保制”,保險生效以簽訂合同的時間為準。另外,像購買車票時一同購買的意外保險屬于卡單式意外保險,這類保險是在保險公司收到保費后立馬生效。
【第16篇】人身保險合同糾紛如何確定管轄
人身保險合同糾紛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保險標的物所在地或者被保險人所在地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民訴法解釋》第二十一條因財產(chǎn)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保險標的物是運輸工具或者運輸中的貨物,可以由運輸工具登記注冊地、運輸目的地、保險事故發(fā)生地人民法院管轄。
因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可以由被保險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