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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動產所有權買賣合同 第2篇所有權保留買賣通用合同范本 第3篇所有權保留買賣合同 第4篇買賣中標物所有權轉移 第5篇所有權保留買賣合同范本專業(yè)版 第6篇房屋所有權證齊全房屋買賣合同 第7篇房屋買賣所有權買賣合同 第8篇物品所有權保留買賣合同書 第9篇所有權房屋買賣合同 第10篇物品所有權買賣合同 第11篇農村宅基地所有權及房屋買賣合同 第12篇所有權保留買賣通用合同 第13篇所有權買賣合同書 第14篇房屋及所有權買賣合同 第15篇買賣合同: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中所有權保留條款
【第1篇】動產所有權買賣合同
2023動產所有權買賣買受人:
住址:
身份證號:
出賣人:
住址:
身份證號:
茲因買受人向出賣人購買_____標的物,依動產擔保法規(guī)定,雙方約定條款如下:
一、買賣標的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買賣標的物業(yè)已交買受人占有使用,但買受人未付清全部價款之前,出賣人保有標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權。買受人使用標的物,應遵守下列條件:
標的物應置放于______。買受人妥善保管維護使用。未經出賣人書面同意,不得將標的物移離上述地點。
出賣人得隨時派員至標的物所在地點,檢查標的物的狀況。
買受人不得毀損標的物或涂滅標的物上名稱、商標、廠牌與編號。
標的物因火災、盜竊以及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而發(fā)生的損失,概歸買受人負擔。
買受人不得將標的物出借、讓與、出質、出賣、提供擔保或為其他任何處分。
三、買賣人取得所有權的方法:
四、買受人取得所有權的條件:買受人付清全部價款時,買受人始行取得標的物所有權。
五、第三條所定付款,如買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情況,經出賣人以掛號函發(fā)信期限三日催告,買受人仍未清償時,買受人并愿徑受強制執(zhí)行。出賣人得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收回買賣標的物。其已付價款,全部視為買受人使用標的物的折舊損害賠償,不得請求退還。如標的物有毀損,買受人應按出賣人通知的數(shù)額賠償。
六、買受人如將標的物保險,其受益人應列為出賣人。
七、就本契約所生糾紛之一切訴訟以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強制執(zhí)行收回標的物,則由標的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管轄。
八、其他條件:
雙方應即日向管轄登記機關,辦理動產擔保附條件買賣契約的登記。如買受人不協(xié)同出賣人辦理登記,任憑出賣人隨時收回標的物,并賠償出賣人的一切損失,買受人無異議。
本件動產擔保附條件買賣契約登記有效期間為_____年,自登記日起算。
出賣人收回標的物____日內,買受人得以現(xiàn)金繳付余額全部及償還出賣人收回的一切費用于出賣人后,領回原標的物。其領回位置,由買受人自理。
其他未定事項,概依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辦理。
九、買受人的連帶保證人,就買受人因本契約而生的一切債務,負連帶責任,并愿拋棄民法保證各條內有關保證人和權利。連帶保證人所負責任,以保證至履行本契約所生全部債務時為止。保證人非經出賣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借故中途退保。
十、出賣人依第五條收回的買賣標的物,經拍賣所得的價金與買受人已付的價金合計總數(shù)不足清償全部貨款時,買受人及連帶保證人仍應負全部清償責任。
十一、本合同書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份。
買受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出賣人:
【第2篇】所有權保留買賣通用合同范本
買受人:
出賣人:
茲因買受人向出賣人購買附表一的標的物,依動產擔保法規(guī)定,雙方約定條款如下:
一、 買賣標的物:
二、 買賣標的物業(yè)已交買受人占有使用,但買受人未付清全部價款之前(或買受人所交付支票未全部兌現(xiàn)之前),出賣人保有標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權。買受人使用標的物,應遵守下列條件:
(一) 標的物應置放于 (處所)。買受人妥善保管維護使用。未經出賣人書面同意,不得將標的物移離上述地點。
(二) 出賣人得隨時派員至標的物所在地點,檢查標的物的狀況。
(三) 買受人不得毀損標的物或涂滅標的物上名稱、商標、廠牌與編號。
(四) 標的物(包括零件、附件)因火災、盜竊以及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而發(fā)生的損失,概歸買受人負擔。
(五) 買受人不得將標的物出借、讓與、出質、出賣、提供擔?;驗槠渌魏翁幏?。
三、 買賣人取得所有權的方法:
四、 買受人取得所有權的條件:買受人付清全部價款時(如系開票據(jù)時,于該票據(jù)全部兌現(xiàn)時),買受人始行取得標的物所有權。
五、 第三條所定付款,如買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情況(或所開票據(jù)有任何一張不兌現(xiàn)情況),經出賣人以掛號函發(fā)信期限____日催告(發(fā)信日為準),買受人仍未清償時,買受人并愿徑受強制執(zhí)行。出賣人得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收回買賣標的物。其已付價款,全部視為買受人使用標的物的折舊損害賠償,不得請求退還。如標的物有毀損,買受人應按出賣人通知的數(shù)額賠償。
六、 買受人如將標的物保險,其受益人應列為出賣人。
七、 就本契約所生糾紛之一切訴訟(包括連帶保證人部分)以 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強制執(zhí)行收回標的物,則由標的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管轄。
八、 其他條件:
(一) 雙方應即日向管轄登記機關,辦理動產擔保附條件買賣契約的39登記。如買受人不協(xié)同出賣人辦理登記,任憑出賣人隨時收回標的物,并賠償出賣人的一切損失,買受人無異議。
(二) 本件動產擔保附條件買賣契約登記有效期間為________年,自登記日起算。
(三) 出賣人收回標的物____日內,買受人得以現(xiàn)金繳付余額全部(或未兌付票據(jù)全部)及償還出賣人收回的一切費用于出賣人后,領回原標的物。其領回位置,由買受人自理。
(四) 其他未定事項,概依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辦理。
九、 買受人的連帶保證人,就買受人因本契約而生的一切債務,負連帶責任,并愿拋棄民法保證各條內有關保證人和權利。連帶保證人所負責任,以保證至履行本契約所生全部債務時為止。保證人非經出賣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借故中途退保。
十、 出賣人依第五條收回的買賣標的物,經拍賣所得的價金與買受人已付的價金合計總數(shù)不足清償全部貨款時,買受人及連帶保證人仍應負全部清償責任。
買受人:________住址: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連帶保證人:________住址: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住址: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連帶保證人:________住址: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所有權保留買賣合同
買受人:x x x
出賣人:x x x
茲因買受人向出賣人購買附表一的標的物,依動產 擔保法 規(guī)定,雙方約定條款如下:
一、 買賣標的物:
二、 買賣標的物業(yè)已交買受人占有使用,但買受人未付清全部價款之前(或買受人所交付 支票 未全部兌現(xiàn)之前),出賣人保有標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權。買受人使用標的物,應遵守下列條件:
(一) 標的物應置放于x x(處所)。買受人妥善保管維護使用。未經出賣人書面同意,不得將標的物移離上述地點。
(二) 出賣人得隨時派員至標的物所在地點,檢查標的物的狀況。
(三) 買受人不得毀損標的物或涂滅標的物上名稱、 商標 、廠牌與編號。
(四) 標的物(包括零件、附件)因火災、 盜竊 以及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而發(fā)生的損失,概歸買受人負擔。
(五) 買受人不得將標的物出借、讓與、出質、出賣、提供擔?;驗槠渌魏翁幏?。
三、 買賣人取得所有權的方法:
四、 買受人取得所有權的條件:買受人付清全部價款時(如系開票據(jù)時,于該票據(jù)全部兌現(xiàn)時),買受人始行取得標的物所有權。
五、 第三條所定付款,如買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情況(或所開票據(jù)有任何一張不兌現(xiàn)情況),經出賣人以掛號函發(fā)信期限三日催告(發(fā)信日為準),買受人仍未清償時,買受人并愿徑受 強制執(zhí)行 。出賣人得申請 法院強制執(zhí)行 收回買賣標的物。其已付價款,全部視為買受人使用標的物的折舊損害賠償,不得請求退還。如標的物有毀損,買受人應按出賣人通知的數(shù)額賠償。
六、 買受人如將標的物保險,其受益人應列為出賣人。
七、 就本契約所生糾紛之一切 訴訟 (包括連帶保 證人 部分)以x x法院為第 一審 管轄 法院,強制執(zhí)行收回標的物,則由標的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管轄。
八、 其他條件:
(一) 雙方應即日向管轄登記機關,辦理動產擔保附條件買賣契約的登記。如買受人不協(xié)同出賣人辦理登記,任憑出賣人隨時收回標的物,并賠償出賣人的一切損失,買受人無異議。
(二) 本件動產擔保附條件買賣契約登記有效期間為三年,自登記日起算。
(三) 出賣人收回標的物十日內,買受人得以現(xiàn)金繳付余額全部(或未兌付票據(jù)全部)及償還出賣人收回的一切費用于出賣人后,領回原標的物。其領回位置,由買受人自理。
(四) 其他未定事項,概依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辦理。
九、 買受人的連帶保證人,就買受人因本契約而生的一切 債務 ,負 連帶責任 ,并愿拋棄民法保證各條內有關保證人和權利。連帶保證人所負責任,以保證至履行本契約所生全部債務時為止。保證人非經出賣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借故中途退保。
十、 出賣人依第五條收回的買賣標的物,經拍賣所得的價金與買受人已付的價金合計總數(shù)不足清償全部貨款時,買受人及連帶保證人仍應負全部清償責任。
買受人:
住址:
身份證 號:
連帶保證人:
住址:
身份證號:
出賣人:
x x x x年x月x日
【第4篇】買賣中標物所有權轉移
如前所述,在買賣合同中,轉移標的物所有權是出賣人所負的兩個基本義務之一。買賣的根本特征就是發(fā)生財產所有權的轉移。以價金換取標的物所有權是買賣的本質,是區(qū)別于其他合同的根本特征。也就是說,買賣合同實際上就是有償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合同,買受人的目的就在于付款取得標的物的所有權,出賣人的目的是轉移標的物所有權以取得價款。所以,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是買賣的根本問題,關系到雙方利益的實現(xiàn)。
(一)標的物所有權的概念及內容
為了闡述標的物所有權轉移問題,首先需要對所有權概念及內容進行介紹。買賣的標的物是財產,標的物所有權也就是財產所有權。所謂標的物所有權,根據(jù)《民法通則》第七十一條規(guī)定,是指標的物所有人依法對其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在一切民事商事活動中,財產所有權是一項最基本的民事權利。人們只有擁有財產,才能從事各種各樣的民事商事活動。財產所有權具有排他性,即財產所有人對其擁有的財產享有充分的獨占權和支配權,同一財產只能設定一項所有權,依法設定后,其他任何人(或者單位,下同)都不得侵犯這種權利。當然,這種排他性并不意味著同一財產只能由一個人享有所有權,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共有人可以對同一財產享有同一個所有權。例如,兄弟倆合買一輛汽車,這輛汽車只能有一個所有權,這個所有權由兄弟倆共同享有。
從構成內容上講,財產所有權包括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等四種權能。即:
(1)占有權。它是指財產所有人對其財產實際控制的權利。一般情況下,占有權由所有人享有或者行使。但是,在有些情況下,財產也可能由非所有人占有,如保管人依據(jù)保管合同合法地占有所有人的保管物、運輸經營者在承運期間占有托運的貨物、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占有出租人的財產、公安或者交通部門因依法扣押違章的汽車而占有車主的汽車,還有盜竊犯因盜竊而非法地占有他人的財產等。
(2)使用權。它是指財產所有人對其財產進行事實上利用的權利。使用權是所有人行使所有權的一項重要的權利,所有人通過對財產的使用,滿足自己生產或者生活的需要。例如,所有人利用其汽車從事貨運或者客運,利用電腦編制程序,用vcd機播放光盤,穿棉衣防寒等,都是財產所有人行使財產使用權的表現(xiàn)。使用權一般由財產所有人行使,但非所有人也可以使用財產,如在財產租賃中,所有人將財產出租給他人,他人就有權使用財產等。
(3)收益權。它是指財產所有人收取其財產所產生的某種利益的權利。所有人取得其財產的收益,一般情況下是使用財產的結果,即利用其財產獲取利益。這種利益可以表現(xiàn)為現(xiàn)金、實物,也可以表現(xiàn)為其他利益。例如,向他人出租自己的房屋以收取租金等。
(4)處分權。它是指財產所有人決定財產在法律上命運的權利。這是財產所有權中最重要的一項權利。如財產所有人可以把自己的財產出售給他人,可以贈與給他人,也可以將自己財產拋棄等,都是財產所有人行使處分權的表現(xiàn)。一般情況下,財產處分權由財產所有人行使,但在有些情況下,也可以由非財產所有人行使。例如,在財產抵押、質押中,所有人將其財產抵押或者質押給他人作為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擔保,他人(即抵押權人、質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依法變賣該財產,還有,在留置中留置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并依法折價、拍賣該留置的財產,執(zhí)法機關強制出售違法者的財產等,這些都是非財產所有人行使處分權。非財產所有人處分所有人的財產,必須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由上可知,財產所有權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四種權利,一般與財產所有人是緊密結合的,但在實際生活中因各種原因,往往有部分權利、甚至全部權利與所有人暫時分離。這種分離是根據(jù)法律或者所有人意志而進行的,所有人并沒有喪失財產的所有權。例如,在財產保管中,雖然保管人占有財產,但財產仍為所有人所有;在財產租賃中,承租人占有、使用財產,但財產所有權仍為出租人享有等。所有權的四項權能與所有人暫時分離,有時正是財產所有人行使其所有權的手段或者目的。當然,如果采取非法手段或者違背所有人意志使財產所有權四項權能與財產所有人分離,那么,這種分離不受法律保護,違法者將承擔法律責任。
(二)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的含義
這里所說標的物所有權轉移,是指買賣合同約定的標的物自原所有人(一般為出賣人)轉移歸買受人所有。
買賣是財產所有權轉移最重要的方式。財產所有權轉移的方式較多,但轉移只有合法才受到法律保護,非法轉移財產所有權的不受法律保護,違法者將承擔法律責任,觸犯刑律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從取得財產所有權角度講,所有權的取得,包括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這兩種方式?;谝欢ǖ姆墒聦?,法律確認所有人對財產所有權的最初取得,稱為所有權的原始取得,又稱最初取得。原始取得不發(fā)生所有權主體的變化,不以他人的所有權為前提或者依據(jù),而是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直接取得。廠家對其制造的工業(yè)產品、農民對其種植獲得的糧食、國家沒收和收歸無主財產等,都屬于財產所有權的原始取得。財產所有權轉移是繼受取得的方式。所有權繼受取得,是指以他人(原所有人)的所有權為前提和依據(jù),通過所有權轉移這種法律行為而取得所有權。通過轉移,財產所有權由原所有人轉歸新所有人擁有。財產所有權轉移的法定方式,包括買賣、繼承、贈與等幾種。其中,財產繼承和贈與主要發(fā)生在特定的當事人之間,因此,只有買賣才是實現(xiàn)財產所有權轉移最普遍、最重要的方式。
在買賣合同中,通過買賣這種行為,標的物的所有權就由原所有人轉移歸買受人。也就是說,通過買賣,原所有人喪失(消滅)標的物的所有權,而買受人取得該物的所有權,成為新的所有人。通常情況下,標的物所有權轉移時,標的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四種權利同時轉歸買受人。但在有的情況下,四種權利并沒有一并轉移,如出賣人依法出賣已出租的財產,買受人取得該財產所有權時并沒有取得占有權和使用權(這兩種權利為承租人享有)。
(三)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的時間
買賣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時間,是指買賣合同的標的物自出賣人移歸買受人所有的時間。確定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時間,對確認該物產權歸屬、約束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和轉移過程中發(fā)生的標的物風險承擔具有決定性的作用。
《合同法》的規(guī)定與我國《民法通則》第七十二條第二款對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時間的規(guī)定是一致的,它規(guī)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轉移,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不僅如此,《合同法》根據(jù)該條內容,又進一步對當事人約定轉移所有權作了明確規(guī)定,即:“當事人可以在買賣合同中約定保留標的物所有權的條款。該條款可以約定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或者其他義務的,標的物的所有權屬于出賣人?!?/p>
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一般情況下,即除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買賣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外,買賣合同標的物的所有權自出賣人交付該物時轉移。也就是說,應分別下列情況來確定買賣物品所有權的轉移時間:一是法律對財產所有權轉移時間有特別規(guī)定的,依特別規(guī)定確定;二是法律沒有特別規(guī)定,而買賣雙方當事人對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的時間有特別約定的,依特別約定來確定;三是法律沒有特別規(guī)定、當事人也沒有特別約定的,依出賣人交付出賣物的時間來確定。不管屬于哪種情況,只要確定了標的物所有權轉移時間,從該時間起,該物所有權就從原所有人(一般為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享有。
1.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時間
有關法律對標的物所有權轉移時間有特別規(guī)定的,標的物所有權自該時間轉移。所說“法律另有規(guī)定”轉移所有權時間的情形,主要是指法律規(guī)定某些特殊標的物的所有權自向有關管理部門辦理一定登記手續(xù)(主要是產權過戶手續(xù))之時轉移。這里所說特殊標的物主要指交通運輸工具、房屋等法律明確規(guī)定的特殊物品。因此,“法律另有規(guī)定”轉移所有權的標的物只是少數(shù),法律沒有明確規(guī)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xù)才轉移所有權的標的物不適用這里的“法律另有規(guī)定”。例如,根據(jù)《海商法》規(guī)定,船舶所有權的取得必須向船舶登記機關進行登記,辦理有關產權證書等;船舶所有權登記之時,為船舶所有權取得之時。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對城市房屋所有權轉讓、取得也作了類似規(guī)定,房屋所有權自向房屋管理部門進行登記之時轉移。
法律對特殊標的物所有權轉移條件作了特別規(guī)定,而買賣雙方當事人沒有按照這種特別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的,即使出賣人交付了標的物,買受人接收、占有了標的物,該標的物在法律上仍為原所有人所有,買受人并沒有取得標的物所有權。
2.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時間
所說“當事人另有約定”,是指買賣雙方當事人依法對標的物所有權轉移時間條件的特別約定。需要指出的是,當事人對標的物所有權轉移條件的約定,不得違背上述“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轉移規(guī)定,否則,該約定無效。例如,法律規(guī)定汽車所有權自辦理登記之時轉移,當事人就不得在汽車買賣合同中約定與此相違背的內容。
根據(jù)《合同法》規(guī)定,并結合實踐,當事人另有約定轉移所有權時間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兩種:
(1)在特定物買賣中,約定的特定物的所有權自買賣合同成立時起轉移。例如,甲乙達成協(xié)議,甲將其收藏的齊白石的畫賣給乙,乙簽訂合同后即可取得該畫所有權,但該畫仍放在甲處,待乙一個月后支付價款時取畫。在這個合同中,乙在合同成立時就取得了畫的所有權,所有權發(fā)生了轉移,但甲并沒有將畫交付給乙。
(2)約定保留所有權的內容,待買受人履行特定義務時再轉移?!逗贤ā芬?guī)定的就是這種情形。雙方當事人在簽訂買賣合同時,可以約定出賣人交付標的物后仍保留該物的所有權,待買受人按照約定履行支付全部或部分價款或者其他約定的義務時才將該物轉移歸買受人所有。在這種情況下,標的物所有權自出賣人交付之時起過一定期限或者買受人履行一定義務后轉移,如雙方約定物品所有權自出賣人交付后買受人付清全部價款之時起轉移。如在分期付款買賣中,一般情況下出賣人交付標的物時并沒有轉移該物所有權,而是按照當事人約定,標的物自買受人支付全部或者部分價款時轉移所有權給買受人。買賣合同當事人約定保留所有權條款的,當出賣人保留所有權條件消失或者買受人履行約定的義務時,標的物所有權從此時轉移給買受人。不具備這種條件的,即使標的物實際上被買受人占有,該物的所有權也沒有實現(xiàn)轉移。
除了上述兩種外,當事人還可以特別約定標的物所有權轉移時間的其他情形。
3.交付標的物的時間
在法律和當事人都沒有特別明確規(guī)定或者約定買賣標的物轉移時間的情況下,出賣人交付標的物的時間也就是該物所有權轉移的時間,即自該時間起,標的物所有權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享有。如前所述,出賣人交付的時間,視下列情況分別確定:(1)出賣人送貨的,將標的物運到合同規(guī)定或者約定的地點,以買受人接收時為交付時間;(2)出賣人代辦托運或者郵寄的,出賣人辦理完托運或者郵寄手續(xù),以承運人(運輸經營者)或者郵電部門簽發(fā)的托運或者郵寄時間為交付時間;(3)買受人自己提貨的,以出賣人通知的提貨時間為交付時間,但出賣人通知的提貨時間應當給買受人必要的在途時間;(4)標的物在訂立合同之前已為買受人實際占有的,以合同生效時間為交付時間;(5)需要辦理法定或者約定手續(xù)的,以辦完規(guī)定手續(xù)的時間為交付時間。
在上述三種情形中,交付時間為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的時間是實際生活中最普遍的。即在買賣中,交付標的物與轉移所有權往往為同一行為,也往往被人們看成一回事。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買賣中交付標的物與標的物所有權轉移是同時發(fā)生的。但是,在少數(shù)情況下,交付標的物的時間并不是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的時間。因此,在買賣中,雖然習慣上人們把交付標的物視為標的物所有權轉移,但這兩種行為是不能劃等號的。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買賣的標的物所有權是否發(fā)生轉移并不一定是以買受人是否付款為標準,而是以是否實現(xiàn)交付或者法律、合同特別規(guī)定的轉移時間條件為準。只要具備了這種時間條件,即使買受人沒有按照合同規(guī)定付款,該物的所有權在法律上已為買受人享有(當然,買受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付款,是買受人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賠償責任)。有些買賣合同,如城市房屋買賣,即使雙方簽訂了買賣合同,買受人也付了款、占有了該房屋,但只要沒有向城市房屋管理部門辦理該房屋所有權轉讓、取得登記手續(xù),房屋所有權在法律上仍為出賣人享有。
(四)具有知識產權內容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
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商標權和專利權等。嚴格地說,即從買賣合同調整的對象上講,知識產權轉讓不屬于《合同法》上的買賣。但是,在不少情況下,會涉及到作為知識產權載體的實物的買賣,買受人購買該實物一般只是為了使用,并不是為了獲得權利人的知識產權,出賣人出賣這些物一般也不是出賣其知識產權。例如,一般人購買計算機游戲軟件是為了在電腦上玩游戲,而并不是為了購買該軟件開發(fā)者或者創(chuàng)作者的知識產權。出賣具有知識產權的計算機軟件、圖紙等標的物,仍屬于物的買賣。
出賣具有知識產權內容的標的物的,該標的物所有權轉移適用上述規(guī)定。但由于這種標的物涉及到知識產權問題,因此,法律特別規(guī)定,除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該標的物的知識產權不屬于買受人。也就是說,買賣的標的物的知識產權并沒有因標的物所有權轉移而發(fā)生轉移,該知識產權仍為知識產權人所有。只有在特別情況下,即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情況下,知識產權才可連同其載體標的物一并轉歸買受人所有(這實際上擴大了買賣合同的適用范圍)。不過,需要指出的是,因買賣標的物涉及技術轉讓的,應適用《合同法》關于技術轉讓合同的規(guī)定。
(五)標的物孳息的歸屬
在標的物所有權轉移上,還應注意標的物產生的孳息的歸屬問題。這里所說的“孳息”,包括由標的物產生的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例如,牲畜所生的小仔就為自然孳息,財產租賃中的租金等為法定孳息。在現(xiàn)實生活中,買賣有時會涉及到標的物的孳息。
標的物孳息的歸屬,是指標的物在交付、轉移所有權過程中所產生的孳息為哪一當事人所有?!逗贤ā穼Υ嗣鞔_規(guī)定:“標的物在交付之前產生的孳息,歸出賣人所有,交付之后產生的孳息,歸買受人所有?!崩纾鲑u人出賣已出租的財產,在該財產交付前,租金應歸出租人(出賣人);交付后,承租人繼續(xù)租賃的,自交付之時起的租金歸買受人。
從上述規(guī)定看出,標的物孳息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轉移,不存在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轉移時間。孳息所有權的轉移時間與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的時間一般是一致的,但在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標的物轉移時間的情況下就不一致。有時孳息所有權轉移了,但標的物所有權并沒有轉移,而有時標的物所有權轉移了、但其產生的孳息并沒有轉移。因此,標的物所有權轉移與其孳息所有權轉移既有聯(lián)系又有區(qū)別,不能混為一談。
【第5篇】所有權保留買賣合同范本專業(yè)版
買受人:
住址:
身份證號:
出賣人:
住址:
身份證號:
茲因買受人向出賣人購買_____標的物,依動產擔保法規(guī)定,雙方約定條款如下:
一、買賣標的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買賣標的物業(yè)已交買受人占有使用,但買受人未付清全部價款之前(或買受人所交付支票未全部兌現(xiàn)之前),出賣人保有標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權。買受人使用標的物,應遵守下列條件:
(一)標的物應置放于______(處所)。買受人妥善保管維護使用。未經出賣人書面同意,不得將標的物移離上述地點。
(二)出賣人得隨時派員至標的物所在地點,檢查標的物的狀況。
(三)買受人不得毀損標的物或涂滅標的物上名稱、商標、廠牌與編號。
(四)標的物(包括零件、附件)因火災、盜竊以及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而發(fā)生的損失,概歸買受人負擔。
(五)買受人不得將標的物出借、讓與、出質、出賣、提供擔?;驗槠渌魏翁幏帧?/p>
三、買賣人取得所有權的方法:
四、買受人取得所有權的條件:買受人付清全部價款時(如系開票據(jù)時,于該票據(jù)全部兌現(xiàn)時),買受人始行取得標的物所有權。
五、第三條所定付款,如買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情況(或所開票據(jù)有任何一張不兌現(xiàn)情況),經出賣人以掛號函發(fā)信期限三日催告(發(fā)信日為準),買受人仍未清償時,買受人并愿徑受強制執(zhí)行。出賣人得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收回買賣標的物。其已付價款,全部視為買受人使用標的物的折舊損害賠償,不得請求退還。如標的物有毀損,買受人應按出賣人通知的數(shù)額賠償。
六、買受人如將標的物保險,其受益人應列為出賣人。
七、就本契約所生糾紛之一切訴訟(包括連帶保證人部分)以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強制執(zhí)行收回標的物,則由標的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管轄。
八、其他條件:
(一)雙方應即日向管轄登記機關,辦理動產擔保附條件買賣契約的登記。如買受人不協(xié)同出賣人辦理登記,任憑出賣人隨時收回標的物,并賠償出賣人的一切損失,買受人無異議。
(二)本件動產擔保附條件買賣契約登記有效期間為_____年,自登記日起算。
(三)出賣人收回標的物____日內,買受人得以現(xiàn)金繳付余額全部(或未兌付票據(jù)全部)及償還出賣人收回的一切費用于出賣人后,領回原標的物。其領回位置,由買受人自理。
(四)其他未定事項,概依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辦理。
九、買受人的連帶保證人,就買受人因本契約而生的一切債務,負連帶責任,并愿拋棄民法保證各條內有關保證人和權利。連帶保證人所負責任,以保證至履行本契約所生全部債務時為止。保證人非經出賣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借故中途退保。
十、出賣人依第五條收回的買賣標的物,經拍賣所得的價金與買受人已付的價金合計總數(shù)不足清償全部貨款時,買受人及連帶保證人仍應負全部清償責任。
十一、本合同書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份。
買受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出賣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6篇】房屋所有權證齊全房屋買賣合同
2023房屋所有權證齊全房屋買賣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為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xié)商,訂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屋座落
____幢____號室____號套____(間)數(shù)建筑結構總層數(shù)建筑面積____(平方方)用途____
2.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劃撥()。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該房屋占用范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出賣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經嘉興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所審查鑒定后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愿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六、雙方愿按國家規(guī)定交納稅、費及辦理有關手續(xù)。未盡事宜,雙方愿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如發(fā)生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愿向(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稅務部門各一份,房管部門一份。
八、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監(jiān)證機關: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篇】房屋買賣所有權買賣合同
售房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購房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關于乙方向甲方購房事宜,雙方經協(xié)商,達成協(xié)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房屋具體情況:_________________
1.位置:_________________市區(qū)縣小區(qū)樓單元號
2,房屋類型,建筑面積平方米,結構樓層,房屋走向:_________________房屋形狀:_________________用途。該房產的總占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
3.該房產連同地產總計房價拾萬千百拾元整。
二,甲方銷售該房屋應具備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如買賣該房屋引發(fā)產權糾紛,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房屋所有權證》書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土地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四界: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四界
東:_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該房產總價格為人民幣叁拾柒萬元整,協(xié)議簽定之后,首付拾萬元訂金。
(2)甲方完全搬走之后,再付款人民幣貳拾萬元。
(3)房產產權轉讓手續(xù)順利辦完之后,再付清剩余柒萬元。
五:_________________甲方應有手續(xù)證明,所售房屋質量過關,并非危房。
六:_________________甲方應保證所售房產、地產與周邊四鄰及其他單位沒有所有權糾紛。
七:_________________乙方屬于殘疾人福利事業(yè),在購房過程中,甲方應該向有關部門協(xié)調,減免或免除房屋交易稅、土地交易稅和其他費用。
或采用稅費分擔的方法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征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____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xié)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征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__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稅費
八:_________________甲方應給乙方協(xié)調大門的位置及免除重建大門、重新安裝水表、電表的費用。
九:_________________甲方幫助乙方和郾城區(qū)藥監(jiān)局共同協(xié)調化糞池、下水道等共用設施的使用方式。
十:_________________乙方購買甲方該項房產,所有費用均屬于__________個人出資購買,其所有權完全屬于__________個人所有。
十一:_________________附件
(一)《房屋所有權證》
(二)《國有土地使用證》
(三)賣方上級主管部門或房產主管部門允許賣房的批文
(四)該項房產的房地產評估報告。
(五)該項房地產的結構、層高、形狀、土地面積、四鄰測繪圖紙。
十二:_________________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_________________本協(xié)議壹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單位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簽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8篇】物品所有權保留買賣合同書
買受人:___
出賣人:___
茲因買受人向出賣人購買附表一的標的物,依動產擔保法規(guī)定,雙方約定條款如下:
一、買賣標的物:
二、買賣標的物業(yè)已交買受人占有使用,但買受人未付清全部價款之前,出賣人保有標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權。買受人使用標的物,應遵守下列條件:
標的物應置放于__。買受人妥善保管維護使用。未經出賣人書面同意,不得將標的物移離上述地點。
出賣人得隨時派員至標的物所在地點,檢查標的物的狀況。
買受人不得毀損標的物或涂滅標的物上名稱、商標、廠牌與編號。
標的物因火災、盜竊以及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而發(fā)生的損失,概歸買受人負擔。
買受人不得將標的物出借、讓與、出質、出賣、提供擔保或為其他任何處分。
三、買賣人取得所有權的方法:
四、買受人取得所有權的條件:買受人付清全部價款時,買受人始行取得標的物所有權。
五、第三條所定付款,如買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情況,經出賣人以掛號函發(fā)信期限三日催告,買受人仍未清償時,買受人并愿徑受強制執(zhí)行。出賣人得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收回買賣標的物。其已付價款,全部視為買受人使用標的物的折舊損害賠償,不得請求退還。如標的物有毀損,買受人應按出賣人通知的數(shù)額賠償。
六、買受人如將標的物保險,其受益人應列為出賣人。
七、就本契約所生糾紛之一切訴訟以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強制執(zhí)行收回標的物,則由標的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管轄。
八、其他條件:
雙方應即日向管轄登記機關,辦理動產擔保附條件買賣契約的登記。如買受人不協(xié)同出賣人辦理登記,任憑出賣人隨時收回標的物,并賠償出賣人的一切損失,買受人無異議。
本件動產擔保附條件買賣契約登記有效期間為三年,自登記日起算。
出賣人收回標的物十日內,買受人得以現(xiàn)金繳付余額全部及償還出賣人收回的一切費用于出賣人后,領回原標的物。其領回位置,由買受人自理。
其他未定事項,概依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辦理。
九、買受人的連帶保證人,就買受人因本契約而生的一切債務,負連帶責任,并愿拋棄民法保證各條內有關保證人和權利。連帶保證人所負責任,以保證至履行本契約所生全部債務時為止。保證人非經出賣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借故中途退保。
十、出賣人依第五條收回的買賣標的物,經拍賣所得的價金與買受人已付的價金合計總數(shù)不足清償全部貨款時,買受人及連帶保證人仍應負全部清償責任。
買受人:
住址:
身份證號:
連帶保證人:
住址:
身份證號:
出賣人:
【第9篇】所有權房屋買賣合同
2023完整所有權房屋買賣合同各方:
甲方(出賣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受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兩方依據(jù)自愿、誠信原則,經友好協(xié)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第一條各方承諾及保證
甲方承諾并保證:擁有座落于____________房屋的所有權,該項所有權是完整的,不存在共有權、抵押權、承租權等權利瑕疵或負擔。誠信履行本合同書的項下的合同義務。
乙方承諾并保證:誠信履行本合同書的項下的合同義務。
第二條標的物
甲方自愿轉讓的房屋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內現(xiàn)有裝修及物品全部隨房屋轉讓并不再另外計價。
第三條價款
本合同書第二條項下標的物全部計價_______________。
各方確認:在甲方及時履行本合同書第六條義務的前提下,本條第一款的價款為甲方轉讓標的物的凈價,即本合同書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交付與支付
1、本合同書簽訂時,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證書和全部門鎖鑰匙、電費、自來水費、有線電視、電話等交費證件。
2、本合同書簽訂(并由雙方履行了第1款義務)后_____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有房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所有權轉移特別約定
各方確認:本合同書項下標的物自交付后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協(xié)助義務
在乙方確定的時間,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的過戶手續(xù)至乙方名下,包括但不僅限于根據(jù)登記部門的要求另行簽訂合同文書、提供身份證明等。甲方不得因此要求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
七、違約責任
1、因甲方違反本合同書第一條所有權瑕疵擔保責任而導致乙方主動或被動參與訴訟(仲裁)等爭議解決程序,甲方須承擔乙方由此產生的全部損失并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如不能及時履行本合同書第六條協(xié)助義務,應繼續(xù)履行該項義務并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不能依約承擔本合同書第三條義務時,應承擔違約責任。
4、甲方雙方違反本合同書其他約定的,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八、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書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糾紛,應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其裁決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九、雜項規(guī)定
1、本合同書未竟事項,由雙方依誠信、公平原則另行商定。
2、本合同書一式六份,由甲、乙、各執(zhí)一份,另三份由乙方保管用于辦理變更登記使用(如登記部門要求另行簽訂合同文書時,各方得另行簽訂用于登記,但各方權利義務以本合同書為準)。
3、本合同書在各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月日
【第10篇】物品所有權買賣合同
2023物品所有權買賣買受人:
出賣人:
茲因買受人向出賣人購買附表一的標的物,依動產擔保法規(guī)定,雙方約定條款如下:
一、買賣標的物:
二、買賣標的物業(yè)已交買受人占有使用,但買受人未付清全部價款之前,出賣人保有標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權。買受人使用標的物,應遵守下列條件:
標的物應置放于。買受人妥善保管維護使用。未經出賣人書面同意,不得將標的物移離上述地點。
出賣人得隨時派員至標的物所在地點,檢查標的物的狀況。
買受人不得毀損標的物或涂滅標的物上名稱、商標、廠牌與編號。
標的物因火災、盜竊以及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而發(fā)生的損失,概歸買受人負擔。
買受人不得將標的物出借、讓與、出質、出賣、提供擔保或為其他任何處分。
三、買賣人取得所有權的方法:
四、買受人取得所有權的條件:買受人付清全部價款時,買受人始行取得標的物所有權。
五、第三條所定付款,如買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情況,經出賣人以掛號函發(fā)信期限____日催告,買受人仍未清償時,買受人并愿徑受強制執(zhí)行。出賣人得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收回買賣標的物。其已付價款,全部視為買受人使用標的物的折舊損害賠償,不得請求退還。如標的物有毀損,買受人應按出賣人通知的數(shù)額賠償。
六、買受人如將標的物保險,其受益人應列為出賣人。
七、就本契約所生糾紛之一切訴訟以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強制執(zhí)行收回標的物,則由標的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管轄。
八、其他條件:
雙方應即日向管轄登記機關,辦理動產擔保附條件買賣契約的登記。如買受人不協(xié)同出賣人辦理登記,任憑出賣人隨時收回標的物,并賠償出賣人的一切損失,買受人無異議。
本件動產擔保附條件買賣契約登記有效期間為________年,自登記日起算。
出賣人收回標的物____日內,買受人得以現(xiàn)金繳付余額全部及償還出賣人收回的一切費用于出賣人后,領回原標的物。其領回位置,由買受人自理。
其他未定事項,概依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辦理。
九、買受人的連帶保證人,就買受人因本契約而生的一切債務,負連帶責任,并愿拋棄民法保證各條內有關保證人和權利。連帶保證人所負責任,以保證至履行本契約所生全部債務時為止。保證人非經出賣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借故中途退保。
十、出賣人依第五條收回的買賣標的物,經拍賣所得的價金與買受人已付的價金合計總數(shù)不足清償全部貨款時,買受人及連帶保證人仍應負全部清償責任。
買受人:________住址: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連帶保證人:________住址: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住址: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連帶保證人:________住址: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第11篇】農村宅基地所有權及房屋買賣合同
2023農村宅基地所有權及房屋買賣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guī)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的原則下,就合同標的農村宅基地房屋所有權及其附屬宅基地使用權轉讓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1、房屋的權屬與面積情況甲方自愿將其位于市區(qū)的房屋所有權及其宅基地使用權出售給乙方。轉讓房屋占有土地性質為:宅基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產權證書復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轉讓房屋四至界限以[宅基地使用權證][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證][]為準。
2、房屋內部設施設備:
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買受人主體資格
乙方的戶籍為:____________________,系本合同交易宅基地房屋所在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乙方不另外享有其他宅基地。乙方依法具備受讓該宅基地房屋的主體資格。
第三條付款時間和方式
雙方一致同意,地上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權的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元)。簽訂本合同前,買受人已向出賣人支付定金元,該定金于[本合同簽訂][交付首付款][]時[抵作][]房屋價款。買受人采取下列第種方式付款:一次性付款。買受人應當在年月日前支付該房屋全部價款。分期付款。買受人應當在年月日前分期支付該房屋全部價款,首期房價款元,應當于年月日前支付。雙方約定全部房價款存入以下賬戶:賬戶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權利擔保責任
1、甲方應保證其房產不存在質量和技術等有可能危害居住安全的問題,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甲方保證并承諾對上述房屋擁有所有權,對土地擁有使用權,甲乙各方均對處分該標的房產不存在任何異議,對于該房屋及土地的出售,不存在任何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的人,該房屋及土地沒有任何諸如抵押等他項權利,該房屋也不存在任何諸如法院查封等權利處分受到限制的情況。交易后如因權屬問題有上述事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3、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該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權利一并轉讓給乙方。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其他任何人再簽署該房屋所有權轉讓合同。
4、本合同簽訂后,若發(fā)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等,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本合同簽訂后,若該房屋遇到政府拆遷,即使本合同被認定無效,甲方仍同意由乙方全權辦理該房屋及土地的拆遷手續(xù),領取拆遷補償款、安置房等全部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拆遷過程中若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需無償配合。如該房產權利狀況與上述情況不符,導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標的房地產,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
第五條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接收到第期購房款后日內,將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付款及交付責任。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價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支付購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任何一方逾期日以上未履約的,視為悔約,守約方有權通知對方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交易價款的%向違約方主張違約金,并依法主張相應的損失賠償責任。
2、因合同交易主體不符合法規(guī)政策標準,或者未取得相關權利主體審批同意,致使交易標的宅基地房屋無法完成登記過戶的,雙方可以協(xié)商解除合同。其中乙方不具備買受人資格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給甲方。
3、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xù)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房款,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利息損失,同時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給乙方。
4、因甲方隱瞞房屋已交易事實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將本合同項下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將視為甲方收回房產,應適用本合同關于房產收回的約定支付乙方回購款,同時甲方還需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給乙方。
5、甲方不根據(jù)本合同的約定將房屋和產權證書交付給乙方且不配合乙方辦理預告登記手續(xù),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交付房屋和產權證書,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6、甲方未按約定協(xié)助和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手續(x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并繼續(xù)按照約定辦理過戶手續(xù)。
7、甲方不同意授權乙方全權辦理拆遷手續(xù)、不同意無償配合時、私自與拆遷方接觸簽訂文件、在乙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私吞因拆遷所應獲得之利益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返還因拆遷所獲利益,并且按照拆遷時房屋評估價格的%支付違約金?;谵r村宅基地房屋買賣合同的特殊性,甲乙雙方均事先知悉,雙方不得以合同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為由,在任何時間主張合同無效。雙方同意,即使本合同被認定無效,雙方依然根據(jù)本“違約責任”條款來解決合同無效后的締約過失責任分擔問題。
第七條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本著友好協(xié)商,公平合理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簽訂本合同后,雙方應嚴格遵守執(zhí)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約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糾紛。
第八條本合同需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后,由宅基地所在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審批同意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產權人及甲方委托代理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集體經濟組織一份留存?zhèn)洳椤?/p>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集體經濟組織及其負責人審批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2篇】所有權保留買賣通用合同
范本 買受人:
出賣人:
茲因買受人向出賣人購買附表一的標的物,依動產 擔保法 規(guī)定,雙方約定條款如下:
一、 買賣標的物:
二、 買賣標的物業(yè)已交買受人占有使用,但買受人未付清全部價款之前(或買受人所交付 支票 未全部兌現(xiàn)之前),出賣人保有標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權。買受人使用標的物,應遵守下列條件:
(一) 標的物應置放于 (處所)。買受人妥善保管維護使用。未經出賣人書面同意,不得將標的物移離上述地點。
(二) 出賣人得隨時派員至標的物所在地點,檢查標的物的狀況。
(三) 買受人不得毀損標的物或涂滅標的物上名稱、 商標 、廠牌與編號。
(四) 標的物(包括零件、附件)因火災、 盜竊 以及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而發(fā)生的損失,概歸買受人負擔。
(五) 買受人不得將標的物出借、讓與、出質、出賣、提供擔?;驗槠渌魏翁幏帧?/p>
三、 買賣人取得所有權的方法:
四、 買受人取得所有權的條件:買受人付清全部價款時(如系開票據(jù)時,于該票據(jù)全部兌現(xiàn)時),買受人始行取得標的物所有權。
五、 第三條所定付款,如買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情況(或所開票據(jù)有任何一張不兌現(xiàn)情況),經出賣人以掛號函發(fā)信期限____日催告(發(fā)信日為準),買受人仍未清償時,買受人并愿徑受 強制執(zhí)行 。出賣人得申請 法院強制執(zhí)行 收回買賣標的物。其已付價款,全部視為買受人使用標的物的折舊損害賠償,不得請求退還。如標的物有毀損,買受人應按出賣人通知的數(shù)額賠償。
六、 買受人如將標的物保險,其受益人應列為出賣人。
七、 就本契約所生糾紛之一切 訴訟 (包括連帶保 證人 部分)以 法院為第 一審 管轄 法院,強制執(zhí)行收回標的物,則由標的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管轄。
八、 其他條件:
(一) 雙方應即日向管轄登記機關,辦理動產擔保附條件買賣契約的39登記。如買受人不協(xié)同出賣人辦理登記,任憑出賣人隨時收回標的物,并賠償出賣人的一切損失,買受人無異議。
(二) 本件動產擔保附條件買賣契約登記有效期間為________年,自登記日起算。
(三) 出賣人收回標的物____日內,買受人得以現(xiàn)金繳付余額全部(或未兌付票據(jù)全部)及償還出賣人收回的一切費用于出賣人后,領回原標的物。其領回位置,由買受人自理。
(四) 其他未定事項,概依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辦理。
九、 買受人的連帶保證人,就買受人因本契約而生的一切 債務 ,負 連帶責任 ,并愿拋棄民法保證各條內有關保證人和權利。連帶保證人所負責任,以保證至履行本契約所生全部債務時為止。保證人非經出賣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借故中途退保。
十、 出賣人依第五條收回的買賣標的物,經拍賣所得的價金與買受人已付的價金合計總數(shù)不足清償全部貨款時,買受人及連帶保證人仍應負全部清償責任。 買受人: 住址: 身份證 號: 連帶保證人: 住址: 身份證號: 出賣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3篇】所有權買賣合同書
買受人:___
出賣人:___
茲因買受人向出賣人購買附表一的標的物,依動產擔保法規(guī)定,雙方約定條款如下:
一、買賣標的物:
二、買賣標的物業(yè)已交買受人占有使用,但買受人未付清全部價款之前,出賣人保有標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權。買受人使用標的物,應遵守下列條件:
標的物應置放于__。買受人妥善保管維護使用。未經出賣人書面同意,不得將標的物移離上述地點。
出賣人得隨時派員至標的物所在地點,檢查標的物的狀況。
買受人不得毀損標的物或涂滅標的物上名稱、商標、廠牌與編號。
標的物因火災、盜竊以及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而發(fā)生的損失,概歸買受人負擔。
買受人不得將標的物出借、讓與、出質、出賣、提供擔?;驗槠渌魏翁幏?。
三、買賣人取得所有權的方法:
四、買受人取得所有權的條件:買受人付清全部價款時,買受人始行取得標的物所有權。
五、第三條所定付款,如買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情況,經出賣人以掛號函發(fā)信期限三日催告,買受人仍未清償時,買受人并愿徑受強制執(zhí)行。出賣人得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收回買賣標的物。其已付價款,全部視為買受人使用標的物的折舊損害賠償,不得請求退還。如標的物有毀損,買受人應按出賣人通知的數(shù)額賠償。
六、買受人如將標的物保險,其受益人應列為出賣人。
七、就本契約所生糾紛之一切訴訟以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強制執(zhí)行收回標的物,則由標的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管轄。
八、其他條件:
雙方應即日向管轄登記機關,辦理動產擔保附條件買賣契約的登記。如買受人不協(xié)同出賣人辦理登記,任憑出賣人隨時收回標的物,并賠償出賣人的一切損失,買受人無異議。
本件動產擔保附條件買賣契約登記有效期間為三年,自登記日起算。
出賣人收回標的物十日內,買受人得以現(xiàn)金繳付余額全部及償還出賣人收回的一切費用于出賣人后,領回原標的物。其領回位置,由買受人自理。
其他未定事項,概依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辦理。
九、買受人的連帶保證人,就買受人因本契約而生的一切債務,負連帶責任,并愿拋棄民法保證各條內有關保證人和權利。連帶保證人所負責任,以保證至履行本契約所生全部債務時為止。保證人非經出賣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借故中途退保。
十、出賣人依第五條收回的買賣標的物,經拍賣所得的價金與買受人已付的價金合計總數(shù)不足清償全部貨款時,買受人及連帶保證人仍應負全部清償責任。
買受人:
住址:
身份證號:
連帶保證人:
住址:
身份證號:
出賣人:
【第14篇】房屋及所有權買賣合同
2023房屋及所有權買賣甲方: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職業(yè):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職業(yè):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一、甲方將坐落在個人產權的房屋使用所有權以元的價格轉讓給乙方。該房屋產籍號為______,戶型為室廳,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樓層為______住,______樓。
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購房定金_____元,并將過戶所需材料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天內移交給乙方,否則視為違約行為。由方于年月日前辦理完交易手續(xù)并承擔全部過戶費用,將該房屋的所有權登記在乙方名下,新房證下發(fā)7日內,乙方應將購房余款一次性給付甲方。在乙方交付全部購房余款的當日,甲方將房屋移交丙方使用。
三、乙方交納定金后、甲方遷出前,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隨意處置該房屋或挪做它用,也不得隨意改變該房屋的用途、內部設施和結構。
四、乙方交納定金后,在尚未辦理交易手續(xù)的情況下,該房屋因不可抗力而造成損壞,或被劃入政府拆遷范圍的,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甲方應主動向乙方返還定金。
五、水、電、煤氣費以及衛(wèi)生費、房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公共房屋維修費、物業(yè)管理費等費用由甲方結清,交付后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如有拖欠,乙方可從購房余款中予以扣除或向甲方追償。水表字、電表字、煤氣表字。
六、陳欠取暖費由甲方負責一次性結清,交易當年的取暖費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違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違約,應按定金的雙倍向乙方賠償。
八、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因履行本協(xié)議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協(xié)議一式伍份,由甲乙雙方、公證處、發(fā)證中心及交易中心各留存一份,經甲方、乙方簽字后生效。如有其他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不符,以本協(xié)議內容為準。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第15篇】買賣合同: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中所有權保留條款
歷史進入了市場經濟繁榮時代,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信用經濟極大地促進的交易的活躍,經濟的繁榮,人們在經濟交往中講求誠信,社會提倡誠信。然而,誠信的背后是風險,信用經濟的本質特征在于交易雙方的利益實現(xiàn)存在著時間差 。這就意味著后實現(xiàn)利益的一方承載著一定的交易風險。作為信用供與方式之一的分期付款買賣,就是在買受人尚未支付全部價款的情況下,出賣人已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給了買受人。由于出賣人須在商品出賣后的一定時期內才能收回全部價款,所以必須承擔買受人因經濟狀況惡化(如破產)等原因而不能履行或者不愿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風險。因此,為了有效避免或者防止這類風險的發(fā)生,出賣人常常選擇在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中訂立所有權保留條款。所有權保留制度以物權的效力來擔保債權的風險,在實踐中確實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但該項制度屬于非典型性擔保 方式之一,在我國目前立法現(xiàn)狀尚不完善,立法機關在草擬《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過程中,因考慮到中國目前的信用欠缺,所有權保留制度在實際操作上尚有一定難度,故暫不對它作出規(guī)定,而留給學說繼續(xù)研究,讓司法裁判去建立調整規(guī)范。從而形成法解釋學上所稱的明知漏洞 。本文以法律實務的角度,就起草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中設立所有權保留條款需注意的理論和實踐問題提出一些拙見,僅供同行交流和實踐操作借鑒之用。
一、所有權保留的概念及與其他傳統(tǒng)擔保制度之比較
所有權保留,是指在買賣合同(尤其是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中,買受人雖先占有、使用標的物,但在雙方當事人約定的條件(通常是指價款的一部或全部清償)成就前,出賣人仍保留標的物所有權,待條件成就后,再將所有權移轉給買受人的制度。
擔保方式有數(shù)種,哪一種最適合分期付款買賣呢?筆者認為是所有權保留制度。這一結論并不意味著民法上的傳統(tǒng)擔保制度與分期付款買賣的結合斷不可能。因為從理論上講,傳統(tǒng)擔保制度都可保障出賣人的價金債權之實現(xiàn)。在實際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中,出賣人也可以根據(jù)對買受人信用風險的把握,選擇單獨適用所有權保留或者除設立所有權保留之外再選擇保證擔?;虻盅簱;蛸|押擔保以增加責任人或責任財產來防范信用風險的發(fā)生。但就幾種制度相比較而言,所有權保留制度的優(yōu)勢是很明顯的。具體些說,就保證制度而言,保證人不易尋覓,即使有人愿意提供保證,也多系有償,徒增交易費用,而且保證制度難以擺脫無法確定責任財產的陰影。質權制度的運用,出賣人難脫保管質物之累,且在交易外的標的物上設定負擔,勢必影響物盡其用 ;而在權利質押中,比如在股權質押中,由于股市的多變和質權的相對穩(wěn)定的矛盾,往往又以給出質人帶來利益上的損失為代價。抵押制度雖已在制度設計上對效益有所偏愛,但一方面抵押權設定手續(xù)較為麻煩,另一方面,抵押權實行手續(xù)相當煩瑣,效率不高,又不切實際。所有權保留制度則既不必求于人,也不必求諸他物,設定和實行也不煩瑣,方便而快捷,且以所有權為基礎的債的擔保,出賣人以所有人身份而受保護,法律地位至為牢固可靠,還可使買受人自覺使用他人之物,以加強買受人對價金債務的意識,敦促其履行剩余債務。即使在買受人破產的情況下,設立所有權保留的財產也不計入破產財產,出賣人可以直接行使取回權已清償其所欠債務。因此,所有權保留制度兼顧了交易的安全性和效率性,使其在分期付款買賣交易中得以廣泛地運用,二者如影隨形。而所有權保留制度發(fā)展的動因,也主要是分期付款買賣的廣泛利用 。
二、所有權保留制度的立法現(xiàn)狀
所有權保留制度源遠流長,可以追溯至古羅馬。《十二表法》第六表第8條規(guī)定:“出賣的物品縱經交付,非在買受人付清價款或提供擔保以滿足出賣人的要求后,其所有權并不轉移。”內容與現(xiàn)代所有權保留極為相似。就我國現(xiàn)行立法而言,可以追溯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72條 。而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84條則可以認為所有權保留制度的雛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33、134條對此作了進一步的規(guī)定,其中第133條規(guī)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钡?34條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在買賣合同中約定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或者其他義務的,標的物的所有權屬于出賣人?!敝档米⒁獾氖牵汉贤ǖ?34條的規(guī)定為指導性條款,而非強制性條款。因此,當事人可以自由選擇適用該條款和約定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的條件。但從該法條表述來看,對所有權保留約定所附的條件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應當以買受人違約為前提。但總的來說,我國目前的立法只是所有權保留制度的基礎性依據(jù),是引子,尚不足以構成整個所有權保留制度。
三、所有權保留的設立和表述
我國對所有權保留制度的立法是不完善的,尚在實踐探索中,但所有權保留對分期付款買賣交易出賣方權益的保護又顯得如此的重要。故在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中,如何設立所有權保留條款,以及針對不同的標的物分期付款買賣,如何正確、合理的表述就變得極為重要。許多實際案例已表明,正因為合同中所有權保留條款約定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導致訴訟失利,給出賣人造成無法挽回的經濟損失。當然,所有權保留的表述并沒有固定的格式。筆者也只是經過實踐中摸索和思考后,提出一些指導性的意見,僅供參考之用。筆者認為:
第一、設立時應考慮標的物的性質,根據(jù)買受人取得標的物的用途選擇適用簡單的所有權保留或者擴張的所有權保留。簡單的所有權保留是指賣方保留的所有權僅及于標的物本身。擴張的所有權保留是指賣方保留的所有權除及于標的物本身以外,還及于買方因處分該標的物如將貨物出售或將標的物制成的產品銷售而取得的收益。標的物的用途不同,所有權保留的約定也應有所區(qū)別。以工程車輛分期付款買賣為例,由于買受人取得工程車的主要目的是通過使用工程車或者出租工程車來獲得收益。因此,在買賣合同中可以選擇適用簡單的所有權保留,甚至買賣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買受人不得將標的物再行轉讓、變賣或贈與。而在普通商品的批發(fā)買賣分期付款交易中,買受人購買商品的目的往往是將取得的商品再轉讓或再生產來掙取中間利潤,對于這種分期付款買賣,出賣人限制其轉讓或物權流動是不現(xiàn)實的,也是不符合訂立合同目的的,是故,對這種買賣,出賣人則選擇擴張的所有權保留為宜。
第二、在文字表述上應盡量與法條的表述相一致。盡量選擇用“未履行”、“不支付”、“未及時支付”等否定詞語,盡量避免用肯定的語言表述,如“支付完全部價款后”之類的表述,因為,如前所述,所有權保留的約定條件也有一定的限制,為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其正當?shù)钠诖龣?,防止出賣人濫用所有權保留條款,法律要求該約定必須以買受人違約為前提,不以違約為前提的所有權保留約定應視無效約定。
第三、文字表述要盡量使用法言法語,語意明確,不含糊,前后之間不矛盾。當事人一旦行使所有權保留之權利,往往會訴諸法院,如果該表述語意不清,如將“所有權”表述成“法定處理權”,就會發(fā)生歧義,從而成為爭議焦點,而給訴訟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因此,建議應盡量使用內涵及外延明確的法言法語。而且,在同一表述中,不要出現(xiàn)前后相矛盾的情況,如前句講“標的物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轉移”,而后一句講“買受人未支付全部價款的,標的物仍屬于出賣人所有”。因為設立所有權保留就是為了有效的排除“所有權自交付之時轉移”的一般法律規(guī)定。當然這里也存在一個理論問題,即法律為防止出賣人濫用所有權保留權力,非明示的要求該約定應以買受人違約為前提,也即“約定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或者其他義務的,標的物的所有權屬于出賣人”。但問題是在分期付款買賣中,買受人履行支付貨款義務是分期進行的,之前依約履行義務并不意味著之后不違約,那么,在尚未出現(xiàn)違約的情況下,標的物應歸誰所有呢?既然不是出賣人所有,根據(jù)合同的相對性,那就是買受人所有了,而這又與所有權保留有效排除“所有權自交付之時轉移”相矛盾。在實務中,為有效排除該理論缺陷,在設立所有權保留條款的表述中,應以買受人“未及時支付全部貨款”之類表述為宜。
四、取回權的設立和行使
筆者認為,在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中,約定了所有權保留的同時,應約定出賣人享有取回權。所有權保留約定與取回權的設立是相互相成的,都是所有權保留制度的重要內容。取回權是出賣人行使所有權保留之權利的內在要求。取回權是一種自力救濟權,可以不經過司法程序而自行完成。
就取回權的行使對合同的效力的影響問題,我國立法并沒有對此作出規(guī)定,各國立法也此也有不同的立場。其中德國《分期付款買賣法》第五條規(guī)定,出賣人基于保留所有權取回標的物時,得為解除契約。即認為出賣人行使取回權后必須解除合同。而美國《統(tǒng)一商法典》在這個問題上則認為,取回權行使前提是債務人履行遲延,但并未賦予擔保人(出賣人)解除合同的權利。取回制度的意旨在實現(xiàn)合同,而非解除合同,故學者稱之為“實現(xiàn)合同的簡單救濟法?!?筆者認為,我國未來立法應以承認取回權行使的獨立存在價值,否認其與合同解除之間的必然聯(lián)系為宜。即出賣人取回標的物后,買賣合同仍然存在,價金請求權若尚未超過時效的,出賣人仍可請求,并在買受人給付價金時,返還標的物。這樣處理,有利于維護合同的穩(wěn)定性,限度的促成交易,避免當事人交易意圖輕易受挫。而“出賣人保留所有權的目的即在于保障價金債權,故出賣人基于保留之所有權,取回標的物者,其目的亦在滿足未償之價金債權。” 出賣人將標的物取回后,可以將該標的物依法拍賣,所得價金,應先抵充費用,次充利息,再充原本,如有剩余應返還買受人,如有不足,出賣人有權繼續(xù)追償。鑒于我國目前立法現(xiàn)狀,筆者建議:合同當事人在設立所有權保留時,應對上述問題加以明確的約定,以防止訴訟爭議的出現(xiàn)。
五、解除權的設立和行使
當事人可以約定單方行使解除權的條件,當條件成就時,有享有解除權的一方當事人選擇行使或不行使。如上所述,筆者認為,所有權保留的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中,出賣人依約行使取回權并不以解除合同為代價,出賣人可以自由選擇解除合同或者要求買受人實際履行合同義務并承擔違約責任。但解除權的行使則應該以書面形式作出,自送達對方當事人時生效。當然,解除權的行使應當及時,被解除一方享有催告權。而就合同解除的效力問題,我國法律未作明確規(guī)定。一般認為應當恢復原狀,回到合同訂立時的狀態(tài),出賣人取回標的物,其所受領之價款應返還買受人;買受人對使用標的物之代價及所致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但由于出賣人的實際經濟損失往往難以估算,也沒有統(tǒng)一的標準,或者估算的費用成本比較高,給實際訴訟帶來了不小的麻煩。為避免該麻煩的發(fā)生,建議在訂立合同時事前約定解除合同后的損失賠償計算方法,同時約定該條款不受合同解除之影響。
六、所有權保留相關問題研究
(一) 所有權保留的對內對外效力
所有權保留情況下,出賣人繼續(xù)享有標的物的所有權,買受人則享有期待權。就其對內效力而言一般沒有異議,作為合同當事人,應受有效合同的拘束,所有權保留約定對合同買賣雙方及合同其他當事人均有拘束力。而如果出賣人或者買受人將所有權保留的標的物再行轉讓,則會出現(xiàn)所有權保留的對外效力問題,對此,一般觀點認為,不論動產還是不動產買賣,看所有權保留是否登記來對抗善意第三人。依法辦理了登記,則可對抗善意第三人,否則,則不能。
筆者對前一個觀點沒有異議,對后一個觀點持不同的看法,筆者認為,應區(qū)別情況而定:就出賣人“一物二賣”問題,要看標的物是不動產還是動產,如果是不動產,第三人沒有惡意并依法辦理了過戶手續(xù),可以對抗買受人,買受人以此遭受的損失,只能向出賣人提出;如果是動產,由于動產標的物一般為買受人占有,出賣人只能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將標的物讓與給第三人,這時,即使第三人為善意,買受人指向標的物的所有權的期待權也不消滅。因為在指示交付場合,受讓人本就應該承擔更高的調查義務。就買受人將標的物再轉讓問題,如果標的物是不動產,則第三人因實際不能實現(xiàn)辦理過戶登記而不能對抗出賣人;如果標的物是動產,根據(jù)買受人取得標的物的用途不同,可以根據(jù)合同分為允許再轉讓和不允許再轉讓,但不論何種情況,善意第三人均可以對抗出賣人。
(二) 所有權保留買賣中標的物風險轉移問題
我國現(xiàn)行合同法第142條已明確規(guī)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币虼?,在標的物風險轉移問題上,我國奉行交付主義,而非所有權人主義,當然也不排除當事人自由約定。因此,在所有權保留買賣中也一樣,標的物的風險轉移如未另有約定,自交付之時轉移。當然,合同法第143-147條的特殊情況下風險轉移問題作出了較全面的規(guī)定,對所有權保留買賣中標的物風險轉移問題同樣有效,這里不再敖述。
(三) 所有權保留優(yōu)先權體現(xiàn)問題
所有權保留條款的設立對出賣人而言的一大好處是當買受人依法宣告破產后,出賣人享有破產取回權,而避免被當作普通債權人對待。破產取回權,是指破產管理人占有不屬于破產財團之他人財產,該財產的權利人得不依破產清算程序,從破產管理人占有的財產中取回其財產的權利。所有權保留的優(yōu)先權在這里得到了充分的體現(xiàn)。
所有權保留的優(yōu)先權也體現(xiàn)在它能有效對抗買受人的其他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扣押該保留財產上?!度嗣穹ㄔ宏P于人民法院民事執(zhí)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guī)定》第18條規(guī)定:“被執(zhí)行人購買第三人的財產,已經支付部分價款并實際占有該財產,但第三人依合同約定保留所有權,申請執(zhí)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價款或者第三人書面同意剩余價款從該財產變價款中優(yōu)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依法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該準許,已經采取的查封、扣押、凍結措施應該解除,但人民法院可以依據(jù)申請執(zhí)行人的申請,執(zhí)行被執(zhí)行人因支付價款而形成的對該第三人的債權。”在這里,所有權保留的優(yōu)先權體現(xiàn)在出賣人有權提出第三人執(zhí)行異議,有權選擇接收申請執(zhí)行人的代為給付,同意從該財產變價款中優(yōu)先支付或者依法解除合同之權利。